一、分診
門診導醫人員做好預檢分診工作,幫助病人正確選科,應做到非傳染病與傳染病分開,防止門診范圍內的交叉感染,從而提高門診工作效率和質量。
二、掛號
1.門診病人就診時應掛號。
三、候診
1.病人到相應門診候診區候診。
2.聽到呼叫后到達診室就診。
3.病情較重較急的病人優先就診并陪診。
4.回答病人提出的相關問題,需進行特殊檢查或轉科轉院的病人進行指導和處理幫助,保持門診環境的有序、安靜和衛生。
四、就診
1.門診患者做到一患一診室,其他病人不得入內,注意保護病人隱私。
2.醫師嚴格執行手衛生,耐心聽取病人的病史陳訴和進行認真的體檢,必要時作相應的檢驗和特殊檢查。
3.醫師根據病情和檢查結果作出初步診斷;認真書寫門診病歷,做到簡明扼要、明確清楚、內容規范、項目齊全。
4.醫師提出的治療意見應向病人清楚而如實地說明,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療,或開出處方到藥房取藥,或到藥店購藥。
5.醫師對疾病診斷有疑問時,可請上級醫師會診,或進行多學科綜合門診會診,以明確診斷。
6.凡病情復雜或較重,門診難以作出有效處理者,應收住院。
7.凡需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者,應由門診服務中心統一蓋章,以保持診斷書的嚴肅性。
五、醫技科室檢查和治療
醫師應囑咐檢查或治療前的準備及注意事項,對個別要預約登記者應予說明,并告訴上述檢查單的報告出具時間和取單地點、手續等。
六、取藥
1.門診醫師必須嚴格執行處方制度,處方內容齊全,書寫端正清楚,不得涂改(有涂改時醫師要在涂改處簽字)。
2.藥劑師不得擅自修改處方,凡毒、麻、限劇藥物處方要嚴格按照毒、限劇藥管理制度和麻醉藥管理辦法執行。門診醫師要囑病人所開處方藥物內容和用途。
3.藥劑師發藥前要認真查對,并向病人說明用法和注意事項。
七、離院、留院觀察、入院或轉院
1.病人經診治后,離院回家。
2.病情較重或診斷不明需進一步觀察者,可留觀或開出住院通知單,辦理入院手續。
3.對應轉院治療者,要開具轉院意見書,并提出轉向何院的建議。
八、復診及回訪
1.需復診患者設有短信提示。
2.客服部對患者病情及治療效果進行電話回訪。
服務地點在門診一樓導醫臺。